灌南发放11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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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为全面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今年初我县对正在接受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的84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发放教育补贴11.1万元。
补助对象:补助学生的父母一方具有我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享受特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家庭。
补助标准:在全日制高中在读的学生,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标准补贴,高中阶段补贴不超过3年。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按每生每学年1500元标准补贴。
(刘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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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5:21: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