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连云区四四工作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近日,连云区司法局与环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四四”工作法推进2019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水平。
一是打造生态环境“四个一”法治宣传阵地。结合生态示范街道、“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及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文化阵地建设,在每个街道打造1个生态环境法规图书室(角),1个固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长廊。在具备条件的街道打造1个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展馆,在有优越生态环境条件的街道打造1个生态环境法治公园,积极传播发扬健康、绿色生活方式,播种生态文明法治理念。
二是开展生态环境“四个进”法治宣传活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环保局坚持把环境保护执法、治理行动同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村(社区)”,区司法局、环保局、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到村(社区)联合开展以“生态环境与核安全”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通增强公众的环保、健康、核安全意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法治副校长”在法治讲座、法治辅导课等普法活动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比重,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开展环境保护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企业积极探索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对生态环境“零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