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累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21万本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不动产登记一周年新闻发布会。笔者从会上获悉,一年来,我市不动产登记紧紧围绕国家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逐步形成运行顺畅、衔接高效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2.1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2万份。
不动产,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此前,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部门,导致市民购买一套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在多个地方来回折腾,几个证办下来,耗时又耗力。2016年5月1日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依据,在统一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各类证书“不变不换”的原则,以前相关部门依法颁发的房产证、海洋林业等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只要权利不变动、证书都可以不更换。
多举措,共促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笔者了解到,市区不动产登记实施以来,不断推出各种便民措施,一来是提供了多种方式查询办证进度,市民可以通过国土局网站页面首页以及扫描收件单上面的“二维码”方式主动查询,此外,不动产登记部门还通过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领证。与此同时,为方便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局网站设立办事指南,详细介绍解各项业务所需的收件材料。此外,不动产登记部门还增加了网络预约叫号系统,申请人可通过局网站的预约系统提前预约办理时段,节约排队等候的时间。而针对开发企业集中面签以及行动不方便群众申请登记的情况,不动产登记部门开通了电话提前预约,提供***服务等业务。
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实现新房交易登记2至3个环节,二手房交易登记4至5个环节,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工作的目标,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通过再次压缩工作时限,让群众减少办事时间成本,真正发挥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优势。加大与相关单位的业务沟通,实现交易登记业务流程一体化,达成无缝对接。继续推动抵押登记业务网络端口研发,向金融机构开放网络端口,将部分基础性工作授权金融部门,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