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3月1日开始
【连网】 (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杨松)从3月1日起,全市用人单位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开始。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全市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审查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市人社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社保缴费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审查表》的审核盖章将受到影响,对其单位信用记录也会有影响。
据了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实施范围,包括本市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审查内容主要涉及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书面材料包括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连云港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连云港市用人单位信息采集表1、2》、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社会保险单位核定单,以及相应的考勤记录、工资表(财务记账凭证)、劳务派遣协议等。
据了解,本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从3月1日开始,用人单位从3月10日起至4月10日按日程表顺序报送相关材料并进行书面审查,新增单位报送日期为4月11日至4月22日,4月30日之前报送结束。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社网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