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两节期间就业困难人员补助金确定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昨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明确2016年“两节”期间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标准,对市区(不含赣榆区)1940户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每户500元。据悉,经各个街道、社区申报并公示后,补助资金将于2016年1月20日前,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手中。
为维护2016年节日期间社会稳定,保障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精神,我市确定了“两节”期间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据了解,市区“两节”期间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省确定的八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享受低保人员、“4050”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具体的补助标准将根据市区失业人员的分布及2015年新增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情况确定,对就业困难家庭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户500元。
“我们社区接到通知后,正在摸底调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将把最困难、最需要补助的人员确定下来,公示后上报名单,接受居民的监督。”海州区新南街道海南社区负责人表示。
按照规定,各个区严格按照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办法,确定享受此次补助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享受补助人员必须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逐级上报,并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同时,要求将辖区内最需要帮助的困难人员统计到位,优先考虑低保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双失业家庭及单亲家庭。
据介绍,2016年“两节”期间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总数共1940户。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享受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除在社区公示栏公示七天,同时要在其所在小区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补助资金将于2016年1月20日前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手中,严禁截留和挪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在公示及发放期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