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获省补资金8460万元3626万农民受益
昨天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全省进一步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政策实施范围,将尚未开展试点的县、区全部纳入试点,为此,我市在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享受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政策的基础上,其他各区也享受此项政策,实现全市范围内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政策全覆盖。今年共获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省财政奖补资金8460万元,惠及全市各县区所辖行政村362.6万农民。
据了解,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目标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农村公共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支撑平台,逐步建成功能健全、便民惠民、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其中,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财政投入基本保障标准为每个标准村(2500人)8万元,其中省市财政每个标准村奖补6万元、县区每个标准村配套2万元。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乡财政、村集体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同时,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纳入对乡镇“三农”工作的考核体系,采取村级日查、乡镇周巡查、县区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考核监督,把日常检查和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据悉,通过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明显改善了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