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于8月27日至9月20日对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并于2020年10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巡查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反思、逐项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对危化品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10月27日在收到反馈意见的当日就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推动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最大整改合力,雷厉风行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走向深入。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李斌为组长,局党组成员陈烨、孟晓东、丁和平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主动认领、带头落实整改。同时研究制定了《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促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局党组每月调度1次相关科室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巡查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督促,严格责任担当,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中,整改到位的有6个,需要转入三年行动计划并长期坚持整改的1个具体问题已编制实施方案并持续推进。制定出台了1份联动工作文件,进一步推动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仍有欠缺问题
1.具体问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仍需加强。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科室未按相关内容进行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个别人员对责任书的内容不了解。
整改情况:一是按季度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科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督促各科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局各条线分管领导对照各科室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梳理各科室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局领导每月调度1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科室开展限时督办。
2.具体问题:行业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督促整改不到位、安全监管有差距。省里抽查发现部分企业的明显问题,连云生态环境局检查中未发现,反映出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查处涉危企业存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后,未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市级检查时依然存在此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化工、危废处置利用以及涉及废弃危化品等产废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实现危废管理系统内涉废单位排查全覆盖。二是严肃认真对待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危废处置专项整治等上级交办任务整改,实施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深入企业现场督办,推进问题迅速整改。省化治办通报的连云区有关危废管理的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三是2020年9月9日、9月23日我局邀请环境、安全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辖区内11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排查,专家组从公司基础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排污口规范化、现场环境、环境监测、风险防范、绿化、环保效果、隐患排查整改等9个方面对相关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现场专家组向相关企业反馈了60项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截至本报告报送前,上述11家企业已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3.具体问题:危化品领域监管队伍和能力不足。危化品的相关执法人员人手不够、执法装备不足,目前只有4名执法监管人员,危化品专业知识有限,对化工行业监管力量缺乏。
整改情况:通过与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公务员招录中分配我局2个名额,进一步加强了现场执法监管人员的力量。同时以区污防办名义聘用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局的执法监管队伍中。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
具体问题:抓企业的安全宣传培训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督查考核反馈,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出现个别人员对危废培训知识不熟悉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绿色创建等活动开展安全环保专题宣传教育,让参与创建的各类主体均加入到环境安全的宣传活动中来。二是督促涉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培训,确保在岗员工均能熟练掌握危险废物管理知识。2020年11月11日至13日、11月19日至21日,我局分2批组织辖区内涉废企业相关负责人共13人至泰州市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2020年12月14日,组织辖区内涉废企业的8名管理人员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三是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企业相互借鉴学习。2020年9月25日,我局组织辖区内危险废物薄弱企业管理人员13人到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现场观摩学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管理,助推企业间交流学习,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问题
1.具体问题:综合监管职能发挥不充分。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安全监管存在边界不清、职能交叉、监管缺位等问题,配合意识不强,履行责任不积极、不主动,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条例》的规定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监管,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二是我局印发了《连云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清单》,根据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严格兑现考核奖惩政策。
2.具体问题: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不完善。有的牵头单位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交办给其他职能部门后,相关职能部门未能持续推行整改工作,及时向牵头单位回复整改结果,牵头单位也未主动督促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缺乏一套完整的联合执法结案和复查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发现的安全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截至目前我局移交至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的35个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反馈。
3.具体问题:信息共享机制未形成。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涉及到20多个,虽有联席会议制度,由于各监管部门职责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之间存在不协调情况,在监管中又缺乏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减弱了整体的监管效能和作用,“全链条”的安全管理还未充分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与连云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9月1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连云环〔2020〕28号),从建设项目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执法等方面建立了联合会商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信息互通互享,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整改,我局存在3个方面共7个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不仅需要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更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新的起点,着力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保障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紧盯不放,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法人的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危险废物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将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体制。
***: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清单
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月29日
***: 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