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3日我局拟对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3日-5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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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横一路(金港路)东 |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约136667m2,建筑面积109000m2,购置先进设备,建设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厂房建筑面积30000m2,一期建设年产沥青混合料30万吨、水稳碎石混合料60万吨、水泥混凝土混合料15万吨,其他沥青混合物:乳化沥青1000吨、改性沥青2400吨;二期厂房建筑面积60000m2,二期建设年产石子20万吨、大型预制构件15万m3。 | (1)废水:本项目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板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项目沥青储罐,改性沥青溶胀、发育罐等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废气管道收集,集气罩捕集的卸料口沥青烟、苯并[a]芘共同经风机引入“水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3#排气筒高空排放;各工序产生的粉尘、SO2、NOx等废气经各“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厂房封闭,设置自动喷淋系统洒水抑尘,通过加强厂房机械通排风等措施,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同时加强厂房通风使无组织粉尘等废气达标排放。 (3)噪声: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及污染控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 修改单相应规定进行堆存、控制。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