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强化对货运站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货物超载超限运输装载源头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各街道、连云经济开发区、上合物流园等单位综合排查形成《连云区第一批拟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详见***)。
公示期自2020年3月24日至3月31日止,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连云区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518-81888267,联系人:侯天健。连云区交通运输局将及时依照规定对申诉或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公示期截止后,根据公示结果形成《连云区公示(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报连云区政府,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再次予以公示,并落实相关重点监管措施。
***:连云区第一批拟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
连云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4日
***: ***连云区第一批拟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