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连云港市污泥制园林营养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7日我局拟对连云港市污泥制园林营养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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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及拟采取措施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港市污泥制园林营养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大道南、花果山大道(延伸段)西 | 连云港德洪源实业有限公司 |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941.63万元。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2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36平方米。建设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设备1套、腐熟车间、变电站、生产生活辅助设施、门卫、围墙、道路场地、厂区管线、废水池及废水处理装置等。 | 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区域主要河流为大浦河调尾工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