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红十字会新冠肺炎捐款活动接受派驻纪监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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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31日发表
1月29日,区红十字会在市级红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接收社会爱心捐赠公告,公布区红十字会联系人及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已于2月5日、2月9日、2月14日在连云区政府网站、美丽连云公众号公示捐赠情况三期。
从2月5日第一期公示开始,同时公布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电话和邮箱,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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