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全区范围内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对象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类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1. 未办理残疾人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首先应动员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办理残疾人证,之后予以登记;
2.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不自愿办理残疾人证的,特别是轻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可在登记时注明相关情况,并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二、主要流程
? 1. 各校在2017年新生摸底调研时,应安排专人对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儿童信息进行仔细登记、认真核实。
2. 填写残疾儿童入学统计表于4月2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将统计表的电子稿发基教科邮箱jjk2324943@163.com。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认真、负责、细致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按要求填写调查登记表,确保所有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错、不漏,逐步建立和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动态调查统计制度。
***: 1. 连云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表
2. 连云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统计表
连云区教育局基教科
***: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