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归档情况确认等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归档情况确认等工作通知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请各有关生产企业严格遵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要求,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在启动农机补贴操作前,认真核对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产品信息,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和补贴额等情况的准确性。对于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畸高、归档档次有误、受到部省暂停处理仍未恢复、以及人工接粮的收割机存在改装安全隐患等情况,农机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及时主动向江苏省农机局书面通报;企业未主动报告的,经举报反映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补贴资格。
各级农机部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作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对价格虚高、申购集中且异常、骗补套补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农机局。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