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5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中云台生态观光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2015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中云台生态观光园项目 已由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及支出预算的通知》(苏农开科[2015]2号、苏财农发〔2015〕93号)、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及支出预算的通知》(连农开[2015]49号、连财农发 [2015] 9号)、连云区农业资源开发局、连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及支出预算的通知》(连区农开[2015]34号)批准兴建 。招标人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港市2015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中云台生态观光园项目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项目区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江庄村六组,建设项目区面积1100亩。江庄村位于连云港唯一的城市谷地—三山加两谷的云台山脉中部,东连板桥新区,西接国家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接闻名遐迩的花果山风景区,北临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港。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庄辖区内溪云山(暨中云台山东北坡),东邻云门寺,西至仙霞山路,南至中云台山北坡山脊,北至云门路。
3.招标范围:
3.1、水利工程:
1.新建泵站1座,位于维修塘坝边上,取该塘坝水往山顶蓄水池输送。
2.新铺设PE管道
3.新建φ100*6m过路涵洞1座
4.在山顶新建1座蓄水池
5.维修蓄水池,蓄水池周长124m,深3.5m
6.维修塘坝
3.2、道路工程:新建砼道路1.13km,分两种规格,砼路Ⅰ宽2.5m,长0.58km,在较陡的地段设置台阶。砼路Ⅱ宽3.5m,长550m。混凝土路面厚18cm,毛石垫层厚20cm.
4.建设标准:
本项目规划建设,参照《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苏农开土函〔2009〕24号、苏财农发函〔2009〕100号)、《江苏省农田水利项目标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对项目区灌排系统进行科学规划,实行节水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工程设计执行《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
4.1水利措施标准
灌溉系统规划科学,灌溉用水有保证,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采取管道灌溉节水措施,灌溉制度科学合理。
输水、配水渠系(管道)、涵等建筑物和田间灌溉设施配套齐全,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规范标准。
4.2道路标准
道路实现硬质化,路面宽度不少于2.5m,且高出田面0.3~0.5m,保证晴雨天畅通,能满足农产品运输及采摘观光人员通行。
5.计划工期: 2016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6年5月30日完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6.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工程规模约120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7.4 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及无在建工程方面的证明:
其不良行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5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接市局通知,拟定于2014年12月10日开始启用“三合一”(技术、商务、信用分)评标办法,凡12月10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公布的评标细则中必须明确“信用分值”或“信用评价”。重点语句摘抄如下:
“采用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综合评标法的,信用分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釆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必须将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
监理企业暂不纳入本次工作范围。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投标人提供建设局出具的信用分证明)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省外、市外企业《核验通知书》
8.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11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职称证书;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上述材料均需原件核验并附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备案)。
8.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4招标文件售价 伍佰元整 ,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5年12月21日下午14:30,地点为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535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9.4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1109室
联 系 人:徐诗
电 话:0518-85739155 传真:0518-8573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