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
12月29日下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朱其松主持会议,夏信喜、高毓林、刘毅、程春及各位常委出席。区政府副区长嵇轶,区法院院长安仲润,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及区财政、司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并通过了《连云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连云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连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连云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区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批准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针对目前的财政工作,常委们围绕着完善亲商引商政策、优化区街财税体制、发展税源经济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并结合近几年来连云区财政收入的实际变化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朱主任指出,目前全区财政面临的严峻形势,虽与“营改增”等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等外部因素有一定关系,但多年来税源经济发展不力、工业经济投入不足、区街财税体制运行不畅等因素不容忽视,应该认真总结经验,以目前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抓紧制定相关政策,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增强连云区发展的后劲。
朱主任强调要强化对内考核机制,抓紧制定完善区街财政税收政策,实施按照财力增量分成的区街财税体制,以严格的奖惩制度,激发调动各街道、各部门“增收减支”的主观能动性。要加强对国家政策的研究,深入挖掘“营改增”等国家财税体系改革的有力因素,最大限度利用国家政策有利的一面,积极发展税源经济、工业经济,提升连云区经济实力。要强化对外协调,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加大对上级部门的政策争取力度,全力争取提高“营改增”区级留存比例,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补贴资金,全力争取核电、港口等经济体对连云区的经济反馈,最大限度地留住区内的各种税源。要稳妥实施全区重大事项,坚持“量入为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有保有压”,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建设要符合全区发展实际,要有稳定的资金渠道和来源,避免全区债务风险的持续扩张。要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重点项目、重点支出的预算应该有充分依据,减少随意性。连云开发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纳入预算总体系,要明确编制单位,畅通沟通渠道,确保编制质量。要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提交人大常委会,供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
会上,嵇轶副区长针对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