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连岛中心渔港建设项目海洋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将江苏省连云港市连岛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一、 项目概况
拟建连岛中心渔港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办事处西连岛村西北侧,东经119°26'15″,北纬34°46′30″,西大堤贯通后与大陆连通。
连岛渔港现有防波堤147m(含码头***m),护岸(斜坡式台阶码头)120m。工程新建防波堤965m、码头557m、护岸860m、港池航道疏浚1.57万m3、场地11430m2、陆域吹填地基处理71260m2,以及辅助设施水电设施1项、灯塔1座、临时工程1项。
工程建设期为36个月,总投资约为2216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收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省海洋局批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江苏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保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①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放及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船舶垃圾排放对周边环境等的影响;③航道港池疏浚、防波堤和码头抛石挤淤及陆域吹填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水污染:船舶产生的机舱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后方辅助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溢油风险事故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②固体废物:辅助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船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③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④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⑤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⑥工程建设引起的其它环境问题。
六、建设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企业公司
建设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西连岛村
联系电话:0518-82601610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
联系电话:0532-88967911 Email: zajqd@163.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网上调查和书面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在环保方面应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承办单位反馈。
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企业公司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