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投资建设审核中心四年累计核减预算5亿元
(通讯员 陈雷 徐志刚)2012年,连云区整合审计部门政府投资审计职能和区政府工程预决算中心部分职能,成立了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截至目前,共接收各类送审工程项目13***个,送审金额32.80亿元,核减5.09亿元。
区审计机关在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上审下”、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房屋征收等重大事项上也主动跟进,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积极***服务中央、省、市审计机关的重点审计项目,对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审计、30万吨航道工程审计、徐圩港区补偿安置资金等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重大审计事项主动给予协调配合,服务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及时有效落实海滨大道建设中涉及征收迁改费用、村集体资产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审核事项45件。
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范围覆盖了区乡两级和部分财政资金补助的村级民生工程,监督覆盖面在全市各县区中最广。建设主体从“要审我”逐步转变为“我要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普遍增强。先后对海滨大道(连云区承担段)、连云新区和连云开发区基础设施、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安置房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连云港老街、文体中心、新城中学等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了从预算到结算的全过程审核控制。
区审计机关立足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以“规范工程投资建设行为,服务项目优质高效推进”为重点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高估冒算、建设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坚决予以揭示和纠正,规范建设投资行为,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绩效。同时,将审计服务理念寓于审计监督之中,帮助被审计单位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提出节约建设投资的合理化建议。针对某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多为山地和农田的情况,审计人员提出将开挖土方与石料用于工程绿化土和路基回填,仅此这一项就降低工程造价近300万元。
从区级层面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连云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考核暂行办法》、《连云区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暂行办法》、《连云区房屋征收审计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针对政府投资审计的风险点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在项目审计实施中严把审计质量关,细化分级管理程序,实行“协审机构自检、审计AB角复核、分管领导审理、主要领导核准”的“四级复核制”;在协审中介机构选择上建立了审、选分离制度,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切实防范工程审计风险。规定凡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必须以区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拨付项目资金;对于结算项目核减造价超过10%的,由施工单位负担审计费用,提高了工程项目的送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