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多举措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采取3项措施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助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让社会组织在惠及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家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实施扶老、助残、照护服务等社会治理服务项目,优化社会治理服务格局,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家市、区级社会组织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219万元。
——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乌海市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运用社会组织年检、“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等举措,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制度,清理“僵尸”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发展。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1个,免费为市属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所,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条件;三区已建立19个区、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82.6%,对开展文化体育、家庭教育、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应急救援等社会治理相关工作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