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行河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2021年以来,乌达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河湖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河长制体系,推动常态化治理,有序推进河湖保护工作,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织密河湖责任网。建立了由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构建了区、镇(办)、社区三级河长管理体系,辖区河洪道实现管理全覆盖。目前,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河长35名,其中区级河长6名,镇办级河长16名,社区级河长13名。今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84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进一步压实了河长制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1次,总结、部署河长制工作,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名实相副。三是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公示牌管理,全区设立河长公示牌26块,其中:区级公示牌1块、镇办级公示牌12块、社区级公示牌13块。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力度。联合水务、检察院等多部门开展河道执法检查3次,有效整治黄河河道有关问题。五是区级河长办履行日常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四乱”问题整治。2021年转办乌兰淖尔镇、各街道办事处“四乱”问题5个,拆除私搭乱建4处290余平米,清理垃圾700余吨。六是加强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宣传河长制、河湖保护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爱水、惜水、保护河湖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全面推行河长制,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秀美乌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