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确保农牧民工足额如期领薪
又到一年岁末时,为守好基本民生底线,让农牧民工拿到工资安心过年,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等举措,依法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为全面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市以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为抓手,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活动,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活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事宜进行检查,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全市主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414户,处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156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1193万元,涉及劳动者1289人。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那向欣介绍,2020年初,我市成立了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组,从机构建设上有了保障;从制度建设上,按照国家的“1+N+X”体系,建立了7项制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的发放,同时,开展专项检查。
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的行业为重点进行集中排查,并开通使用了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副科长郑哲介绍,住建管理部门通过多方面的措施保障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一是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保证每个工人入场有考勤,出场有记录,以保障工人的工资权益和施工企业权益;二是采用工人工资代发制度,所有施工企业发放工资均推送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由平台推送到银行,再由银行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工人工资卡内;三是严格落实建筑工人保险保函制度,以保险保函代替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减轻施工企业压力,万一出现欠薪,可以用保险保函支付工资应急。
此外,我市还建立“红黑榜”制度,对构建和谐信用体系突出的企业在信用乌海公布,对因恶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企业及责任人,一律列入“黑名单”,使恶意欠薪的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