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创新举措推动消费扶贫良性发展
今年以来,修水县结合实际,出台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通过贯通城乡、对接产销,不断创新扶贫产品销售方式,形成“一乡一社、以购促扶”的良好局面,为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我要一罐蜂蜜。”“金银花清热解毒,我来两盒。”“干菜可以储存久一点,我要辣椒干、笋干、萝卜干……”5月16日,溪口镇溪村联农副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揭牌。吸引上百名镇村干部、帮扶干部和附近村民前来购买,蜂蜜、金银花等数十种农副产品销售火爆。当日,扶贫产品销售81752元。“我买了红薯粉、辣椒干等几样常会吃到的农产品,这些农产品没有添加剂,价格也很实惠,能够帮助到贫困群众,很有意义。”溪口镇帮扶干部北岸村小教师梁红梅说。为调动和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费扶贫,溪口镇组建一个由政府牵头,各村共同参与搭建,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副产品的平台,有效***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合作社经营铺面由政府免费提供,全镇所有贫困户的农副产品在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都可免费拿到合作社售卖,采取零利润方式经营,售卖资金全部返给贫困户。
近段时间以来,这种帮助贫困群众销售农副产品的平台在全县遍地开花。截至6月1日,该县已有15个乡镇农副产品合作社陆续开业。按照“一乡一社”的要求,每个乡镇最少组建一个扶贫产品消费合作社,将分散的贫困户的农副产品统一组织认证,统一品牌销售,统一消费渠道,让贫困群众的农副产品有了统一销售平台,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
消费扶贫是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既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激发扶贫的责任感,又能催生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使其走上长期稳定增收的道路。今年以来,该县积极推进消费扶贫,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消费扶贫行动,明确扶贫产品范围和消费主体,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推进扶贫产品定向直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促进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县供销社主任科员张红武告诉记者,专业合作社销售的不仅有经省扶贫办审核认定的扶贫产品和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的农副产品,更多的是贫困户自家的干菜、蜂蜜、茶油和家禽等农副产品。“我们合作社最主要是帮助贫困户销售滞销的农副产品,直接让贫困群众收益。”张红武说。该县销售平台不仅仅在乡镇的合作社,县城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也将建立扶贫产品专柜。同时,利用电商直播、修水扶贫商城等,借助“互联网+”线上销售优势,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及时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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