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广安市2021年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主要目标
保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1亿立方米以内,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湿地保护率达60%以上。
清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国考断面)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全市地表水消除劣V类断面。
护岸:岸线管控力度增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得到依法清理整治。
净水:广安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85%、建制镇50%。
重点工作
◆重点专项工作◆
●深化“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
以深化“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为抓手,实施“一河(湖)一策”、绘制“一河(湖)一图”、建立“一河(湖)一档”、细化“四张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持续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
深入调研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情况,制定市级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评选实施方案,争创省级示范县。
●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
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常态化开展川渝联合巡查,持续推进跨界河流“四排”“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清河◆
●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
各县(市、区)、园区在辖内挑选1条(段)河流(或1座水库)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全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加大对船舶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
●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加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公示重点河段、重要区域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全面构建完善水务、公安和交通运输三部门河道采砂合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护岸◆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在全市河湖深入开展日常巡查,推进智慧河湖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APP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坚决遏制“四乱”问题发生。
●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基础
配合省河长制办构建全省河长制“一张图”的基础数据,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12月底前全面完成规模以下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净水◆
●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启动嘉陵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继续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抓紧启动2021年枯水期管控工作。
●加大工业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力度
引导重点工业用水企业进行水效对标达标,推广高效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工业节水改造提升。
●加大力度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对照《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
●着力抓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持续抓好长滩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在芦溪河等小流域整治基础上,扩大小流域综合整治试点范围。
●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
将三磷综合整治、各类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纳入到日常执法检查、河长湖长巡河等工作中,对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开展评价。
●继续抓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全省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污水管网新建和改建,重点增强城市与建制镇的污水集中收集能力。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科学布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重点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厨余垃圾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等建设。
●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
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污水垃圾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善水质。
●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种养循环、健康养殖等发展模式,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以上。
◆保水◆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市20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0.1亿立方米以内,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认真落实制定的“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建立清理整改销号制度,退出或整改一座,销号一座。加强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定期登录监管平台查看,建立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电站进行提示、约谈和通报,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
提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县级以上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督促问题整改。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
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分解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落地落实。
●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持续开展重点湿地的保护与恢复,逐步完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保障工作
夯实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
严格河长制“一张图”数据库录入,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季通报制度,进一步掌握市级7条主要河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
强化依法治理
全面实施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加大重点流域的涉水环境问题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流域环境持续改善。
加大暗访督查工作
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暗访督查,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并对各级发现的问题通过提示、约谈、通报等形式促进整改。
高效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
按照“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大纲,全面完成全市主要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加快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进程
全面使用巡河APP,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与其他智慧平台的融合及数据共享。
深化校地合作
充分发挥河海大学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广安)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河长湖长能力水平。
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提高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宣传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组织开展好河长制“七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