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全覆盖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特别关注边远贫困山区、重点扶贫村、特困村的困难群众,要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全面摸清摸实农村“三留守”人员、城镇“三无”人员、“三孤”人员、残疾人员、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基层干部、困难老干部及军烈属等特殊困难群众,掌握其家庭基本情况及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切实做到对象准、需求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要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要在今年春节前将2018年一季度低保金、特困救助供养金、医疗救助金、优抚补助、残疾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救助资金发放到位。要落实政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各项措施,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对特别困难家庭,要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流浪乞讨人员,要实施街面巡查救助,对留守儿童、留守病残老人、三居特困人员,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要落实越冬防控帮扶措施。
《方案》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不得挤占挪用、优亲厚友、平均分配、延误拖沓,确保资金物资发放公平公开公正、救助帮扶及时精准。要严格执行问责追究,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巡查、***问效等方式,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底数不清、措施不实、工作不力,导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