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好家规征集与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3月6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根据四川省关于《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方案》的通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家规征集与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充分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名人优良家风资源,努力营造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天府好家规评选活动,巩固扩大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成果,我市成立了好家规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审组、宣传报道组、审核组三个小组,面向全市、全社会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普通社会家庭,评选经典家训家规、优秀家风家训故事。
活动将对征集到的好家规进行评选,将评选出来的好家规、家训、家风利用宣传橱窗、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进行展播,并结合元宵节、妇女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儿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带动全社会参与传承好家规好家风实践。
此外,我市各新闻媒体还将围绕爱国廉洁诚信敬业睦邻尊贤敬老爱幼等主题,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和百姓家庭,挖掘出主题特色鲜明、具有时代性传承性的好家规好家训,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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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内容
发生在家庭成员中的家风故事,以及世代传承的家训、俚语俗语中的治家格言。重点展示风清气正、廉洁齐家、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
二、征集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
2.家庭成员遵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
3.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所在单位评价好。
4.家庭成员无信访举报、无不廉行为,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诚信友善,倡廉守廉、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
(二)一票否决
近5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典范。
1.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2.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3.有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
4.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5.有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行为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