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我市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药费比上次减少了15%左右,这样算下来,一年可以节省近千元。12月1日上午,糖尿病患者李阿姨去市人民医院拿药的时候,惊喜地发现药品数量、质量不变,药费变少了。这是我市市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为患者带来的福利。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从12月1日零时起,我市4家市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究竟什么是取消药品加成呢?市卫计委主任郑建军告诉记者,过去,为弥补医疗机构的收入不足,医疗机构可以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成收入,此为药品加成政策。而现在,实行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后,城市公立医院除了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均按进价出售,患者到医院开药费用便自然下降,这无疑能减轻老百姓的用药负担,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记者在市人民医院药房的电脑上看到,一盒头孢丙烯颗粒的进价为43.3元,零售金额也由原来的49.8元调为了43.3元。其他药品零售价也与进价相同。
除了市人民医院之外,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院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也同步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
患者:看病抓药更省钱
取消了药品加成,我们买药更放心。记者在市人民医院的药房外采访了几位来拿药的市民,他们纷纷表示,这项政策为患者减轻了经济负担,对此非常支持。
取消零差率后,医院不再以销售药品为营利手段,医生也不会以多开药增加收入,减少了大处方和过度用药现象。市民陈先生说。
该院院长助理江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普通门诊病人为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前,患者需要支付挂号(诊治)费3元+检查费25元+药费189.49元=217.49元。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患者支付费用为挂号(诊治)费3元+检查费25元+药费1***.78元=192.78元,比之前减少了24.71元,市民肯定欢迎。
医院:以技养医彰显职业尊严
药品加成取消后,公立医院必然会面临收入减少的问题。为确保医疗机构执行政策后的正常运转,我市专门印发《广安市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医院可按照调整服务收费、政府补助和自身消化7∶2∶1的比例补偿,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收入、财政补助20%、医院通过加强自身管理消化10%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收入减少的问题。
具体调整价格为:
市人民医院:门(急)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上调8元/人次,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上调11元/人日;住院护理费(一、二、三级护理)上调11元/人日。
广安市中医医院:门(急)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上调6元/人次,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上调9元/人日;住院护理费(一、二、三级护理)上调9元/人日。
广安市精神病院:住院诊查费上调4元/人日;精神病人护理费上调4元/人日。
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急)诊诊查费上调4元/人次,住院诊查费上调7元/人日;住院护理费(一、二、三级护理)上调7元/人日。
市民不用担心药费减少的钱贴在了门诊、护理费上。郑建军说:为减轻患者负担,此次调整后门(急)诊、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护理费上调部分,将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部分实行全额报销,其他项目调增部分按医保政策规定比例报销,充分发挥了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撑保障和医疗控费作用。
记者手记:
在医疗体制改革中,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斩断公立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不正当利益链条的方式之一,是杜绝大处方、大检查,切实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目标。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实现有升有降,既提升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又在总量控制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最终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取消药品加成固然值得点赞,但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公立医院在其他收费项目上做文章,让这一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成为民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