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平来广开展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5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就《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参加检查。
刘道平一行先后深入市住建局、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邻水县交通局、国家电网四川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实地检查,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邻水县教科局、农业局、卫计局等单位随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面对面交换意见。刘道平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刘道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科学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常态;要抓好思想教育、制度约束、风险防控、职位管理、强化监督、严厉惩处等关键环节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抓不懈,着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大合力;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好表率,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余仪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对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进四个全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要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以查促学,以学促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和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学勤,副市长邓文国、席世洪、陈捷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