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10月13日,因村里将要进行土地流转,广安区崇望乡一村民特意来到市农业局咨询。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刘安柏拿出一份文件,认真为其作了答复。
这份让村民犹如吃下定心丸的文件,正是日前市政府出台的《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三十九条,对农村土地受让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刘安柏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备受瞩目。《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的实施,将提升我市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优质化、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水平,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刘安柏说,在《办法》的规范之下,农村生产力将再度激活。
《办法》因何出台?
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截至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60.88万亩,占耕地面积24.4%,涉及农户13.53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12.3%,其中2013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44万亩,比上年增长16.1%。今年上半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4.5万亩,占计划流转的75%。
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离不开我市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根据中、省关于规范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出台具体贯彻意见发各区市县贯彻执行。各区市县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和优惠政策,促进土地流转。
然而,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今年7月,市农业局的一份报告详细指出了这些问题。其中,土地流转不规范的情况最为突出。据调查,我市有23%的土地流转没有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双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我市在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个别业主盲目流转土地,经营不善,拖欠租金,甚至撂荒走人,造成农户蒙受损失等问题。
我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省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就是为了解决土地流转中的这些问题,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刘安柏道出了《办法》出台的原因。
如何规范流转?
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流转程序,统一合同文本
曾有个别地方土地流转村干部说了算,没有和村民协商,不和村民签合同,流转价格和期限都不明确,这让群众有怨言,是引发矛盾纠纷的直接原因。《办法》明确了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了流转程序,统一了合同文本,有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大降低流转风险。刘安柏介绍说。
谁有权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办法》第二章对土地流转当事人作出明确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所承包的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的土地。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受让方将以转包、租赁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而对流转程序,《办法》也作了规定:收集流转信息,发布流转信息,双方对接洽谈,签订流转合同,鉴证流转合同,办理流转登记,资料归档保管,监督履行合同。
此外,《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文本格式签订。刘安柏说:虽然此前也要求双方当事人按照统一制定的文本格式签订流转合同,但是仍有些村民和业主自行拟定合同,村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造成矛盾纠纷,所以《办法》第三章专门对流转合同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亮点何在?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刘安柏认为,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建立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是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的,是《办法》中最大的亮点。
在《办法》出台前,根据国家政策,乡镇不再设立农经管理站,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管理职能交由乡镇政府履行。但是乡镇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贯彻落实较差,制约了土地流转。目前,全市只有几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没有专职人员、缺乏办公设施、管理较为混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刘安柏指出,管理体制不健全,是促进土地流转的一大障碍。
《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了县、乡(镇)、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职责。《办法》中总则的第八条和第九条和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对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的职责一一作了详细说明。
可以预见,在《办法》的指引下,县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中心、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和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将尽快建立并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管理机构在土地流转中各司其职,规范有序。
而在刘安柏眼中,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立之后,将发挥信息量大、价格透明、方便协调等优点,推动我市土地流转工作更好地展开。
作为参与《办法》制定的一员,刘安柏信心满满:《广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将加速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扩大适度规模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