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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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9日发表
一是明确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是县、乡、村三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全力合作规范辖区的食品经营秩序。
三是对超市、商店等食品流通终端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持“零容忍”,让不合格食品无存立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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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0:07: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