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多举措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沂水县始终重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多措并举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及时建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成立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领导小组的方案》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指明了工作方向。同时,县政府计划近期召开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大会,组织宣传发动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推动完成示范县改革任务,确保全县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此外,县水利局已将省市相关文件及创建方案转发至各乡镇和责任部门,要求各水利服务中心根据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县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完成了《沂水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方案涉及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步骤和时间要求、验收组织和经验总结、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多项内容。目前,《沂水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市局,等审核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是及时明确目标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根据方案内容要求,沂水县本次创建工作自2019年6月下旬部署开始,10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创建阶段和组织验收阶段,力求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创建工作,逐步建立适合沂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体制。
四是及时做好调查摸底,做到有的放矢。6月底,县水利局组织专人对全县140座小型水库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了小型水库有无管理房、是否需要安全鉴定、有无水位雨量观测设施、是否存在制度不上墙等问题。根据调查,该县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水库有66座,需建设管理房的水库有36座,需安装水位雨量观测设施的水库有67座,需制度上墙的水库有96座。下一步,沂水县将根据本次调查摸底结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确保按节点完成示范县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