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多措并举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严格依法救助。建立部门联动反应机制,民政与公安、卫生、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求助人员与亲人或者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对自愿返乡人员购买返乡车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安置到救助站进行临时救助,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确保各类受助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同时,联合政法委、公安等部门开展针对拦车乞讨、发放广告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活动期间疏导、劝离流浪乞讨人员50余人次。
二是加强人文关怀,提升救助保障。针对不同的求助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利用12345市民热线及镇街救助网络,对在街面上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即时性救助,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与及时的特殊照顾,对精神病人及时送往精神病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送其原籍,对病危重症的求助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治疗。每年6月开展“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暑场所,备齐防暑降温物品,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受助。真正做到人性化管理、亲情式服务。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各阶层、爱心人士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7000余份。另一方面,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提高甄别能力,对强讨强要、组织他人乞讨、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做到不支持、不理睬、不围观,净化市容市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