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大常委会对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月28日,博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仁德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博爱县发展大道与鄈城路交叉口游园、人民路绿色廊道标段、湿地公园、滨河公园,对博爱县的绿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该县在全市城市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共同学习了《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部分条款,听取关于《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增强公众爱绿护绿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条例》入脑入心。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各单位要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变多心为一心,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格局,确保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协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