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坚持普法先行,做到预防在前。通过“送法进乡村”、入户走访、上法治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2.坚持运行规范,做到防范在早。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乡镇(办事处)每半月、市区每月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切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排查、化解工作。3.坚持多元化解,做到处理在小。与法院结合开展诉调对接,在市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在13个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室),对进入法院立案程序的一般性民事案件,委托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先行进行调解,缓解审判压力,减轻群众诉累;与信访局结合开展访调对接,在信访局建立了沁阳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并设立“接访服务区、矛盾调解区、法律服务区”三个功能区,与信访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和案件互转,发挥调解与信访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互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