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充分发挥建设用地效力
近年来,莒南县积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并不断加强监管,成效明显,在积极探索过程中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加强调控、按需供应。编制了《莒南县2017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莒南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充分利用临沂市国土资源转征供用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是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核心数据库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统一监管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批、征、供、用、补、查”的全程管理和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转变,做到了全面、快速、实时地掌握辖区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情况,并对供后监管各指标内容进行预警提醒。今年上半年,共供应国有土地26宗,面积928.82亩,出让价款46719万元。起草了《莒南县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莒南县土地市场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并接入了临沂市诚信体系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端口,并安排专人、专机、专岗负责诚信系统数据的整理、采集、认定及日常系统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市场监管,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了一批土地市场诚信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此举能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倒逼企业依法依规用地。2012-2016年度农转征项目供地率为87.32%,位列全市第一。
(二)加强监管,按时履约。莒南县于2011年制定了《莒南县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针对新情况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暂行办法》)规定了国有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开竣工申报制度、建设项目用地核验制度、履约保证金制度等要求,这对我县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该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为更好地发挥系统的监管作用,国土局设置了一个管理调度专岗、一个出让金巡查专岗和十个动态巡查组,按照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巡查内容和巡查程序,积极开展***巡查工作,促进已供土地及时、高效利用。今年上半年,已完成91次项目巡查。严格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土地使用权人应根据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开、竣工,按期开、竣工并核验合格的,分别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
(三)盘活利用城镇空闲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了《莒南县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纳入专项行动处置范围的城镇空闲土地清单分解下达,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成立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闲置低效土地整改消除工作进行督导。今年经过整改,供地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24宗、面积1157.8亩;原项目已复垦验收1宗,面积10亩。处置空闲土地9宗、面积563.07亩。盘活利用低效用地1宗、面积12.36亩。
(四)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供地率。切实用好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该系统利用建设用地范围对照最新遥感影像对使用情况进行逐宗判读,以此筛选未用或为用尽的建设用地。开展这项工作是本着“以用为先”的理念,帮助地方查清建设用地盘活的空间,引导地方政府利用起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半年共清理出违规违约用地52宗共2385.6亩。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逐宗制定有针对性的供地措施,经过调查督促,已经开工的有5宗共311.2亩,已收缴罚款1宗11.5亩,已盘活1宗242.19亩。另外,在前期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已经收回但一直未供应的有9宗共398.91亩。
(五)积极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提高项目用地容积率。2013年,莒南县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意见》,对标准化厂房进行了严格界定,并由县政府实行定期考核、通报、督导,经国土、财政、经信等部门验收合格,由受益财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适当补助。对入驻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自投产之日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适当税收优惠。建设两层标准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建设三层及三层以上标准厂房的免征。2017年我县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为7万平方米,建设布局主要选址在莒南经济开发区。目前山东永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土地供应,计划一期建成3.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临沂吉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供地并建成1万平方米标准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