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河区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联席工作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长安传达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都是关系人民群众的福祉,按照中央、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将两者有机结合,利用各部门会议协商、联合执法等手段,通过整治环保背后乱象,拔除背后“保护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认真会商分析,符合报送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移送。涉及党员干部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查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黑恶势力,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是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各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是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问和条件。要加强各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五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要综合运用服务热线、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