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双堠镇全面开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沂南县双堠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手段,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调整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了领导班子包企业、管理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生产小组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和督查制度,对“大快严”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督查考核落实;年初与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规范档案管理,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了非煤矿山企业“一企一档”和安全生产日志,严格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每月针对企业的自查隐患,由帮包干部***落实整改,做到每周一检查、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通报,确保安全隐患按时整改销号。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具体抓,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从全镇抽调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利用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严格执法检查,抓实安全生产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制,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安监办、国土所、派出所、供电所为成员单位,实施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两体系建设”和“四评级”等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及时组织各部门、单位,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安监办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执法人员及时登记建档,明确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限期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