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之浅见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本着对孩子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平邑县物价局派员于今年六月份对全县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规范。
一、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公示比较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让家长一目了然,而多数乡镇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不尽如人意,有的公示了但不规范,没有价格举报电话12358,有的则干脆没有公示。
分析原因,多数民办幼儿园办学的目的很单一,就是为了挣钱,对收费公示不重视,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把钱交上来就万事大吉了。
二、耐心帮助幼儿园整改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则在检查现场向幼儿园负责人详细、耐心讲解如何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形式不拘一格,既可用公示栏、公示墙,也可用公示牌等,并再三叮嘱各幼儿园负责人,对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对因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此前,为方便幼儿园收费公示趋于规范,平邑县物价局把设计好的幼儿园收费公示样表上传到平邑县物价局网(http://wjj.py.gov.cn/),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等,由幼儿园填写内容报县物价局备案后进行公示。
另外,平邑县物价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价格法律法规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了宣传,让各幼儿园充分意识到收费公示的必要性,对不听规劝执意不进行收费公示的或不按规定要求实行公示的幼儿园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的几点建议。
学前教育对孩子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地成长,提高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质量,规范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办班收费是当务之急。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倡导依法办园,在清理整顿幼儿园工作中,对具备办园条件的,指导补办审批手续;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积极引导家长将幼儿送入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
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公办幼儿园收费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费使用税务***。保教费、住宿费不得与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合并统一收取。
根据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临价费发〔2015〕122号的通知规定,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