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青云镇强化措施确保秸秆无焚烧环境无污染
临沭县青云镇为切实做好今年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加快生态文明村镇建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利用悬挂标语、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喇叭、发放公开信、与村居、农户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二是建立防控体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工负责,轮流值班,形成镇不漏村,村不漏地的两级防控体系。加强技术服务措施。镇农机技术服务人员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对村居作业农机手加强管理和指导,鼓励农民把秸秆就地转化利用等。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日常工作中,有工作区和村居进行落实监督,政府执法中队、农机和农技等部门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巡查;重要禁烧期间,镇政府将派出执法中队、青云派出所、白旄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行轮流值班,分片督查,加强监控,一旦发现焚烧秸秆者,将依法给予15日拘留,罚款2000元处理。
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及预警,预留执法中队作为后备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处理,及时上报。及时清理积存垃圾措施。对“三夏”和“三秋”期间堆积在沟渠、田间、地头、路边的秸秆,村级要及时组织干部和农户自行清理,防止随时引发秸秆焚烧现象。
五是严罚“一把火”。对因管控工作不到位,在“三夏”和“三秋”期间,被市确定并通报为全市第一把火的村居,村居负责人在全镇农村工作大会上做检讨,并在年度双千分考核中倒扣100分,以后每发现一起扣100分,上不封顶;严控重点区域追责。在重点区域内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镇政府将对村居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倒扣100分。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严防重要节点和重要任务追责,把春耕前后焚烧地边、积存垃圾、秸秆和“三夏”“三秋”期间焚烧秸秆作为重要时段的重点任务进行防控;严惩重点曝光和重大事故追责,对因工作不力、监督不到位,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的村居,年底考核倒扣100分,并视情节轻重对包村干部、村干部等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人员要先免职,再调查处理;严惩秸秆焚烧对象追责,一旦发现将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