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大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郯城县环保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自2015年12月起至2016年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态势,筑牢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本次排查范围包括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重要设施。重点组织对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工作,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各监察中队、应急、环评、污防科等科室组成5个集中行动联合检查组,负责对企业全面检查和督察工作。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检查和督察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落实整改;严重危及环境安全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望的企业,提出关闭建议报政府。
三是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行动期间,按照“四不两直”要求(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查现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企业相关信息报市环保局,通过临沂市环境网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