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司法局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加强对基层所的联系指导。该局始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包片及各科室联系司法所制度,联系、督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班子成员,每一名科室负责人。
二是积极作为,争取各方支持。局里要求各司法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积极参与到乡镇工作中,使司法行政工作成为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乡镇的支持和重视,为司法所开展工作和发展建设提供保障。卞庄、兰陵、车辋等司法所用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以大局为重的工作观念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党委政府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开绿灯,无论是办公场所还是办公经费都给予了大力倾斜。
三是与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利用党政机关缩减办公面积的契机,对党委政府腾空部分建筑进行升级改建。尚岩司法所就是利用计生服务站进行改建完成的,长城司法所和开发区司法所则是利用政府食堂改建而成,面积均接近200平米,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阵地要求,实现了司法所独立办公。
今年以来,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以上方式共对卞庄、开发区、车辋、尚岩、兰陵、庄坞、长城、鲁城等10个司法所的办公场所进行了改建,均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加上之前打造的4个,全县符合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司法所共计14个,占到全县乡镇司法所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