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提前一季度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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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今年以来,兰陵县人社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两条工作主线,积极采取得力措施,两项工作指标均提前一个季度完成计划任务。
在居民医疗保险方面:该县人社局在认真做好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划拨到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账户。截至今年9月底,一亿多元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该县的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也由2014年的每人320元提高到今年的380元。
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2500万元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账。自今年1月份起,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的基础养老金已经由去年的70元提高到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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