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9月25日,高新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吸取各地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闫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闫剑波指出,安全生产面广量大点多,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工作复杂,任务繁重。安全生产是保底工作,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通力合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无论是镇(街)、村居的属地管理责任,还是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都要牢记在心,实行网格化管理,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绷紧这根弦,不能消极应付、麻痹大意,更不能听之任之,失职渎职。
闫剑波要求,为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摸清底子,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空盲区,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做到一个不漏,彻底查,查彻底。要通过本次检查,彻底摸清底子,建立起安全管理档案。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密操作规范流程,做到预防在先、整改到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坚决防止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全面细致的安全体系,实施严格规范的安全监管,形成科学长效的安全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闫剑波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必须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企业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边排查隐患、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未经批准、未取得许可证或资质,擅自从事高危行业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安全生产审查,擅自审批许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新区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区直部门、市属分局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安全生产分管责任人,安监办主任;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上,山东新丝路有限公司、区安监局、马厂湖镇、罗西街道东石埠村等单位做了表态发言。(王永超 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