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国土资源分局严格固定资产管理
山阳国土资源分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及其权益不受损害,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建立和完善分局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就如何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定管理方案,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对分局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核实,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市财政局仓储中心备案、经市财政领导审批后,结合会计站通过市财政固定资产“网上审批”程序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将处置金额足额上缴财政,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国有资产,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单位派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科室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各科室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相关人员调动时,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并由办公室进行验收。对管理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追查责任予以处罚。
二、作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办公室和财务做好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进行资产的记录、核算和清查,办理固定资产的盈亏、报废、毁损等审批手续及相关帐务处理,建立保管资产卡片,确保帐卡实相符,尽量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各科室分配到的固定资产在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中掌握资产增减变动和使用状况,努力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负责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确保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办公室由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按规定办理报废审批手续,严格杜绝自行处理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