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召开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暨农村(林场所)人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村和林场所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重要会议精神,11月15日,在友好区区委礼堂召开友好区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暨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张延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张书记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乡村(林场所)振兴和环境整治的高潮,不断开创我区乡村(林场所)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区政协主席陈清林,区委副书记曹旭渴,区委常委、副区长董春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范广余,区委常委、副局长杨贵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冯铭华及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区直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计1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书记张延杰就友好区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暨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把握要义、提升站位,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意义。张书记强调,要深刻领会习***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明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切实抓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实施和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找准目标,全面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张书记指出,要结合友好区11个林场所和3个村屯的实际情况,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为重点,聚焦友好区乡村(林场所)振兴和人居环境的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迅速行动、持续发力,务必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迅速拉开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整治大幕。张书记强调,各责任领导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友好区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18-2020年)》的要求,以规划在先、谋而后动,整治在前、治而后建为原则,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环境治理和村容场貌等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基本实现“十有十化六无”的目标。四是统筹协调、系统规划,确保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行动取得实效。张书记指出,推动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统筹规划,既要充分考虑友好区的实情,体现友好区的特点,突出实用性,因地制宜,还要具有前瞻性,符合时代要求。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和组织部门每季度、半年或一年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任务、量化目标、细化措施和明确责任,瞄准突出问题,强化***督办。各包片处级领导和包联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结合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等重点任务,同步推进。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支持政策,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上争取。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组织部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干部作风整顿,通过查作风、看作为强化组织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督任务、查进度强化工作督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和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查处。 会议书面传达了全市推进实施乡村(林场所)振兴战略暨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友好区农村(林场所)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2018-2020年)》。
区农业局、住建局、营林生产机械局、友谊林场、爱国村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