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拨付2017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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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近日,温县积极筹措资金,拨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奖励金等710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义务兵的荣誉感,激发了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温县共有服现役的农村义务兵251人,城镇义务兵141人,2017年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户14916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户1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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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8:43: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