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加大乡镇财政资金和资产监管力度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一是加强乡镇预决算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敦促乡镇(办事处)建立切实可行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总额或包干控制,确保预算调整的合法性。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门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收入综合利用,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并对乡镇(办事处)收支情况进行监管。同时,为保证乡镇(办事处)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明确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分管领导慎重使用“一支笔”审批制度,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权力。
三是加强实物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财政部门要求乡镇(办事处)在资产的采购、审批、验收、领用、发出、保管、盘点及处置等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机制,严把预算、招投标、质量监督、验收管理等环节,坚决杜绝在基建工程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8:4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