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圆满完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4年到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莒南县遵循 “规划布点、总量控制、满足条件、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规定,顺利完成烟花爆竹零售户换证工作。
一是深入现场审查。围绕外部安全距离和安全环境的法律规定;建筑物及室内装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零售经营场所的面积等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逐个核查。城区以外的经营(零售)网点,由各镇街(办事处)、开发区(园区)安监办负责进行现场审查;城区范围内的经营(零售)网点,由县安监局会同十字路街道安监办共同进行现场审查。
二是严把资料审核。按照申报程序的要求,对各经营户递交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从业人员安全陪训考核合格证明、现场安全审查意见书等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各经营业主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细则,增强安全意识;经营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相关许可条件后方予发证。
此次换证工作共涉及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和12个乡镇(街道)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目前已全面完成对全县1199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的审核上报及发证工作,为规范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