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畜牧局积极开展打击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
为切实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兰陵县畜牧兽医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打击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
本次“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涉及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养殖环节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饲喂“瘦肉精”;贩运环节牲畜经纪人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二是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无证生产、或套用、冒用、伪造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限用物质的;违反《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生产、经营、使用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饲料药物添加剂的;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的。三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的。四是畜禽屠宰:非法屠宰并制售未经检验检疫生鲜猪肉;饲喂、注射“瘦肉精”以及非法注水的有毒有害生鲜肉。
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是线索集中排查和移交阶段(11月上旬—12月上旬)通过走访调查、***守候、暗访暗查、有奖举报、集中抽样检测等方式对全县养殖场(小区、大户)、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掌握一批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凡是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二是集中打击阶段(12月中旬—2015年2月中旬)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有报必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工作中发现的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三是总结阶段(2015年2月下旬)“百日行动”结束之后,梳理典型案例,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畜产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