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一是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加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改造步伐,到2014年,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率、脱硫设施投运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开展烟气脱硝治理,到2014年,全区135兆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烟气脱硝并投入运行。工业锅炉和火电厂推广应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
二是开展钢铁、焦化行业专项整治。年底前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并投运,焦化企业完成焦炉煤气脱硫改造,并同步建设干法熄焦、地面除尘站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三是严格控制水泥行业粉尘排放。完善水泥企业除尘设施,通过燃烧器改造等技术,降低水泥回转窑氮氧化物排放。开展水泥行业减排氮氧化物工作,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四是强化建陶行业废气污染治理。建成区内禁止新上建陶生产企业,年底现有陶瓷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燃料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陶瓷生产企业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备,严格执行《罗庄区建陶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确保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
五是控制锅炉窑炉污染。年底前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4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所有燃煤电厂和锅炉容量在20吨/小时以上的企业建设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罗庄区自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建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六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和发布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名录,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年底前取缔辖区内所有采石场和石子加工企业,淘汰南外环以北所有页岩砖厂和石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