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显著
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既是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蒙阴县抢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机遇,探索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促进了村级经济规范管理,为基层组织健康有序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健全保障机制,夯实工作开展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理办法》,使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组织、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审计领导小组,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定期听取汇报,了解工作进展,帮助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抓好机构设置。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全县12个乡镇街区全部设立审计所,独立办公,负责对辖区内村居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审计。明确审计所人员资格条件,各乡镇街区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中进行调剂,县编办、人社局、审计局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人员进行调整。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县委、县政府两家办公室联合制定出台《乡镇(街区)部门及村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对47名基层审计所人员,围绕审计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等进行集中培训。先期确定村情较为复杂、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资金收支量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村作为试点,成立9个审计组,对审计所人员进行以审代训。
(二)把好审计关口,严查存在问题。一是严格审计程序。以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为重点,对经管站和村居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一村一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各审计组向现任村干部、原任村干部和部分党员、群众逐一进行核实,有明确、充足证据支撑的一查到底;对模棱两可的一律不予采信。审计组依据审计底稿和证据,分清责任,准确定性;审计报告实行三级复核,审计组长、审计所长、分管领导三级把关,确保审计项目质量。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村居和被审计村干部的意见后,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是搞好村务财务公开。严格规范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形式等,做到内容上详尽,时间上定期按时公布,地点选择在村民集中地,形式上多样化。其中,重点公开土地征用补偿款、民政救济补助、村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上级其他拨款和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费等收入,让群众明白集体资产有多少、明白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明白干部办事程序及结果、明白村干部报酬有多少。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每个乡镇街区随机抽查村情好、中、差的村各2个,督促指导,确保审计效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监督作用,杜绝白条入账和随意性开支。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乡镇街区审计所、经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账务处理能力。
(三)做好结合文章,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把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各乡镇重点工作相结合。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要求,在安排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重点关注有上访事项、资金收支量大、有重点项目建设的村,并通过对群众走访调查,掌握相关问题和线索,化解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切实利益,拉近干群关系。二是把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相结合。出台《离任村级干部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对所有离任的村居干部进行经济责任交接。要求离任干部在接到《村级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并按规定填写《村级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移交接任村级干部。接任村居干部接到《离任村级干部经济事项交接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核实工作。三是把当前实效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探索建立常态化审计机制,制定出台《乡镇街区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完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纳入全县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以会计科目统一、核算统一、凭证统一、账本统一、报表统一、收款票据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六统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支出审批管理、会计档案集中保管、现金及资产物资定期清查、重大项目(资产、资金)投资招投标“四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
(四)用好审计结果,依法依纪追责。对完成审计的村,逐村出具审计报告,在村务政务公开栏、党员代表大会进行公示反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使用有效。研究出台针对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审计中审查出的一般经济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乡镇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落实审计结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乡镇出台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审计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