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真金白银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10月底,朝阳街道东重沟村68岁村民李大爷领到刚刚下发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高兴得合不拢嘴,得知待遇将来还会涨,老人更是乐不可支。“我们被征地农民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下生活更有保障了,后顾之忧没了,心里踏实了。”和李大爷一样,截至目前,开发区已有13363名被征地农民喜领养老保险金。
近年来,随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扩大。经摸底测算,目前全区涉及被征地农民约有7万人。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已经成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被征地农民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作出了重要牺牲和贡献,开发区不但不能忘记他们,而且更要拿出真金白银保障他们的利益和生活,让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享受到开发区科学跨越发展的成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被征收土地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地后不实行调地安置的、征地所涉承包户的所有成员,实行调地安置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被纳入保障对象。为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关怀,从今年6月1日起,《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始实施,旨在确保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享受到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全区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6月份制定下发方案、7月份征集公示并开始发放首月养老金,开发区快速稳妥地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这是今年开发区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含金量大、惠及面广,发放标准全市最高,是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关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王正中介绍说,根据该方案,凡具有开发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其户籍地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衔接。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将在征收土地报批之前,由开发区财政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足额拨付至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财政局批准设立的社保专户。未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的,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不得报批征地手续。
《方案》就保险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待遇组成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范。《方案》明确指出,年满60周岁,征地后户人均耕地超过0.3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 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系数。年满60周岁,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含0.3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区级补贴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系数;区级补贴养老金参照同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以开发区60岁老人为例,被征地超过一亩的,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开发区将为其发放基础养老金1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0元和区级补贴养老金140元,总计每人每月至少可享受400元养老金待遇,为全市最高。”王正中介绍说,开发区仅在这一项上的每年支出高达3000余万元,有关部门将科学指导、有序推进、强化监管,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能够及时、足额地发到他们个人手里,实现“城市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双赢目标,进而更加有效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